主页

贝里斯《2017年国际商业公司(修订)法》

2018年1月

2017年7月22日公布《2017年国际商业公司(修订)法》修订了贝里斯法律第270章《国际商业公司法》(2011年修订)。

受影响公司

所有现有和新成立的贝里斯公司: 这些修订将实时适用于所有新注册公司,而现有公司则须于2018年7月之前完成存档。

它对您有什么影响?

较显著的变化如下: 

  • 淘汰不记名股票 
    所有国际商业公司现在禁止发行不记名股票。 已发行不记名股票的公司必须在2018年7月前将该股票转换为记名股票并注销所有不记名股票,否则该股票将无效。 未遵守有关要求的公司将被处以每天5,000美元的罚款。
  • 董事名册
    公司必须按照修订法要求的数据制定「董事名册」并在贝里斯注册办事处内备存该名册副本。 注册代理人必须在主管机关提出要求的24小时内出示该名册。 公司违反「董事名册」要求将被处以每天25美元的罚款。 董事明知而允许公司违规将遭受类似的处罚。
  • 实益拥有人名册
    公司必须按照修订法要求的数据制定「实益拥有人名册」并备存在贝里斯注册办事处内。 公司注册处并无规定公司需在公司注册处存盘该名册。 注册代理人必须在主管机关提出要求的24小时内出示该名册。违反「实益拥有人名册」要求的公司将被处以每日500美元的罚款。董事明知而允许公司违规将遭受类似的处罚。
  • 税务
    公司现时可以选择按照《收入和营业税法》豁免课税(毋须提交任何税务申报表)或按照《收入和营业税法》课税(需提交周年税务申报表)。

请点击此处下载《2017年国际商业公司(修订)法》副本。

瑞致达如何支援

虽然向贝里斯提供所需数据是公司的责任,但Vistra将支持和指引客户符合这些新修订的要求。

对于2017年7月22日之前注册的公司,请把所有不记名股份(如有)转换成记名股份,并在2018年7月之前提供新模板「董事名册」和「实益拥有人名册」给我们以备存在贝里斯的注册办事处内,於2017年7月22日前成立的公司文件夾內的董事名册不完全包括修訂法要求的所有資料。

对于2017年7月22日或以后注册的公司,请尽快提供「董事名册」和「实益拥有人名册」给我们以备存在贝里斯注册办事处内。

我们将于未来数月与您联系,跟进提交名册事宜。若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与您的客户经理联系。

全球网络
  • 5000 名专业人员
  • 85+ 全球办公室
  • 45+ 全球司法辖区
查询各地办公室

More Insights